首 页 | 关于我们 | 最新通知 | 服务指南 | 职业标准 | 政策法规 | 职业技能培训 | 计算机等级考试 | 资料下载
 常见问题

 

一、什么是职业资格证书制度?

  职业资格证书制度是劳动就业制度的一项重要内容,也是一种特殊形式的国家考试制度。它是指按照国家制定的职业标准或任职资格条件,通过政府认定的考核鉴定机构,对劳动者的技能水平或职业资格进行客观公正、科学规范的评价和鉴定,对合格者授予相应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。

二、职业资格证书分为几个等级?职业资格证书有何用途?

  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分为五个等级:初级技能(职业资格五级)、中级技能(职业资格四级)、高级技能(职业资格三级)、技师技能(职业资格二级)和高级技师技能(职业资格一级)。

  职业资格证书是国家对劳动者职业(工种)学识、技术、能力认可,是劳动者具有从事某一职业所必备的学识和技能的证明。它是劳动者求职、任职、开业和上岗的资格凭证,是用人单位招聘、录用劳动者的主要依据,也是境外就业、对外劳务合作人员办理技能水平公证的有效证件。

三、如何取得职业资格证书?
  个人持有关证明材料到当地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(站)申请参加职业技能鉴定。申报职业技能鉴定,首先要根据所申报职业的资格条件,确定自己申报鉴定的等级。如果需要培训,应到政府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批准的培训机构参加培训。职业技能鉴定分为理论知识考试和操作技能考核两部分。理论知识考试一般采用笔试,技能要求考核一般采用现场操作加工典型工件、生产作业项目、模拟操作等方式进行。经鉴定合格者,由职业技能鉴定所(站)按规定到相应劳动保障部门办理验印手续,再由职业技能鉴定所(站)送交本人。
四、怎样识别真假职业资格证书?

  (1)新版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有下列防伪标识:证书内页、封二、封三采用隔色彩红印刷;证书内页使用ZHYZG水印纸;内页第二页套印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印章;封二彩红下方8-10毫米处有无色荧光显示的“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统一印制”;内页第一页的国徽有红色荧光。

  (2)职业资格证书中填写的内容均系电脑打印;内页第三页照片上加盖了劳动和社会保障厅(局)职业技能鉴定专用钢印,发证机关处加盖了劳动和社会保障厅(局)职业技能鉴定专用章红印;内页第五页加盖了职业技能鉴定中心红印。

  (3)可上网查询。湖北省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查询网址为:http://hb.osta.org.cn/index.html

五、参加职业技能鉴定考核报名时应注意哪些事项?
  (1)报名卡内各项内容应如实填写,填涂分为汉字、数字填写及信息填涂两种方式
    (2)携带本人正式身份证、学生证、职业资格证等有关资料原件验证。
六、没有正式身份证可以报名参加考试吗?
  答:以下四种情况,由考生自带二张相片到职业技能鉴定所办理手续后,可报名参加考试。除此之外,没有正式身份证不能报名参加考试。(联系电话:2839327)
    (1)现役军人经专业培训后参加技能鉴定,凭军官证或士兵证办理报名手续。
    (2)应届职业高中、技校、中专毕业生尚未办理身份证者参加职业技能鉴定,凭毕业证和学校分配通知书、接收单位证明办理报名手续。
    (3)本市未领身份证的在校生参加职业技能鉴定,凭学校证明和学生证办理报名手续。
    (4)本批次报名后遗失身份证,于考前5个工作日内,必须持派出所证明、准考证补办考试手续。
七、参加职业技能鉴定应符合哪些条件?
  答:考生参加职业技能鉴定必须符合以下条件。
第二十二条 从事国家规定必须持证上岗的职业(工种)劳动者和实行毕业证、职业资格证书双证制度的职业(技术)院校的毕(结)业生,应当申请职业技能鉴定。
其他劳动者可自愿申请职业技能鉴定。
第二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,可申请报考初级工:
(一)在同一职业(工种)连续工作二年以上或累计工作四年以上的;
(二)经过初级工培训结业。
第二十四条 具有下列条件之一的,可申请报考中级工;
(一)取得所申报职业(工种)的初级工等级证书满三年;
(二)取得所申报职业(工种)的初级工等级证书并经过中级工培训结业;
(三)高等院校、中等专业学校毕业并从事与所学专业相应的职业(工种)工作。
第二十五条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,可申请报考高级工:
(一)取得所申报职业(工种)的中级工等级证书满四年;
(二)取得所申报职业(工种)的中级工等级证书并经过高级工培训结业;
(三)高等院校毕业并取得所申报职业(工种)的中级工等级证书。
第二十六条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,可申请报考技师:
(一)取得高级工等级证书并在本职业(工种)连续工作满十年或累计工作满十五年;
(二)国家级一类技能竞赛前十名、二类技能竞赛前六名获奖者,省级技能竞赛前六名获奖者;
(三)获省级、市级技术革新三等奖及以上者。
第二十七条 具有技师资格,并在技师岗位连续受聘三年以上或累计 受聘五年以上者,可申请报考高级技师。
第二十八条 确有技术专长者,符合市劳动部门规定的提前或越级申请报考条件的,经单位推荐或个人申报,市劳动部门核准后,可提前或越级申请职业技能鉴定。
对年龄有特殊要求的职业(工种),市政府可另行制定报考条件。
 
八、职业技能鉴定考场如何安排?
  答:考场安排采用每批报名结束后统一安排的办法,考生可在考试前3天到技能鉴定所领取准考证。
九、考生如何查询成绩?
  答:考生在考试结束后三个月 ,有二种方式可查询成绩:
   (1)、在报名中心公告栏查询;
   (2)、网站http://zyjds.hbvtc.edu.cn/查询;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下一页


2008 版权所有 湖北职业技术学院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
地址: 湖北省孝感市玉泉路17号
TEl:0712-2839327 E-mail:173096897@QQ.com
技术支持: 湖北职业技术学院 教育技术中心